河南省造价咨询资质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河南省在造价咨询资质方面有多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简化资质审批流程

    • 减少申报材料: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核准、延续、变更、分立合并)时,无需提供部分证明材料,如营业收入证明等,改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承诺,签署诚信承诺书。

    • 电子化评审:通过政务网随机抽取资质评审专家对电子申报材料进行远程电子化评审,申请人可远程提交电子化申诉补正材料,系统自动受理。审批结果通过政务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及申请人发布公告、推送决定意见,实现 “最多跑一次,力争零跑腿”,提高了审批效率,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办事成本。

  • 下放资质审批权限: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下放给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这使得当地中小企业在办理相关资质时,能够更便捷地与主管部门沟通,减少了审批层级,缩短了审批时间。

  • 开展 “证照分离” 改革:在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同时,在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市范围内,在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财政评审、审计监督等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查阅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为中小企业进入市场降低了门槛。

  • 优化市场环境

    • 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负面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 “申报前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后专家履诺审核” 的监管模式,以及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报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对企业进行监管,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干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中小企业凭借良好的信用参与市场竞争。

    • 杜绝不合理要求:明确各地不得要求企业重复备案,杜绝以各种名目要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通知》中也有相关政策惠及造价咨询领域的中小企业,如在政府采购方面,科学合理预留采购份额,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首付款支付比例,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及时支付资金等,这些政策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得更多业务机会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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