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偷偷卖房,逃避支付前妻补偿款,武汉法院司法拘留促执行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9日讯 双方离婚后约定了财产分配方案,一方却偷偷转移财产。6月9日,记者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获悉,该院在执行立案后通过拘留措施帮助当事人拿到了20万元补偿款。

两年前,王女士和刘先生因性格不合打了一场离婚官司。经法院调解,刘先生的婚前房产归他所有,婚后购买的小汽车归王女士所有,婚生子由王女士抚养、刘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刘先生向王女士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补偿款20万元。

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刘先生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上半年,王女士向汉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上记载离婚刘先生分得了一处房产,可是网上为什么没有查到呢?”执行立案后,法官遂前往不动产中心查询,发现早在法院判决后、执行立案前,刘先生就把分到的房产卖了,但售房款并未用于支付分割补偿款。

法院依法将刘先生传唤到庭,向其释明,其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若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向公安机关移交拒执犯罪线索。

面对法院的拘留决定,刘先生慌了神,一改之前的“软赖”态度,急忙筹措8万元交给王女士,剩余款项也与王女士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

汉阳区法院发出提醒,法律不是儿戏,债务人应当诚实守信,积极履行债务,绝不能为逃避债务隐匿、转移财产,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妄想“以假乱真”,那最后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顿煜卿 金红羽)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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